留學簽證
英國簽證採積分制,學生簽證需要有40分1. 學生獲得經認可的教育機構所提供之CAS (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Studies),並且能出示必要的證明文件,即可拿到30分。
2. 提供在您名下的財力證明,證明您有足夠的資金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可獲得另外10分。
簽證規則會定期更新,請與諮詢顧問討論以確保一切無誤。請記住,一旦簽證被拒絕很難再重新申請。
其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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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供護照資料(正本+影本有照片及護照號碼那頁)給您的留學諮詢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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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財力證明來證明可負擔一年的學費及生活費(倫敦生活費需要每月1265鎊,倫敦以外地區是每月1015鎊)。資金必須在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的帳戶中連續持有至少 28 天,且最後一筆紀錄須在簽證申請前的一個月內。特別注意股票、債券、退休基金將不被接受當作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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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早地接受您最後決定去就讀的學校之入學許可,這樣學校才能夠即時地核發CAS (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Studies) 給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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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顧問隨時保持聯繫以避免簽證申請出現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