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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人須知
英國院校要求申請能夠得到權威性人士的推薦函,主要是能證明申請者適合修讀其所申請的課程。若申請者仍在唸書或剛畢業,則學校教師所寫的推薦函最有助益。如果申請者已非在學學生,則僱主所寫的推薦函便很有幫助。
推薦人的報告是甄選過程中重要一環,且他們所提供的資訊將可以做為入學審核人員做決定的指標。推薦函應以英文撰寫,如無法提供則應由一獨立機構提供驗證過的翻譯本。申請者應負擔翻譯費,但由於英國院校要求機密推薦函,故申請人不應自行安排翻譯事宜。推薦函和驗證過的譯本應由推薦人直接寄英國院校。
推薦人應以黑色筆或在提供之推薦人表格空白處填寫或打字(儘可能使用打 字),並亦涵蓋下列範圍:
1. 推薦人由下列各方面表達其對申請人的學業能力之看法:
- 以往的學業成就,包含考試成績
- 目前之表現
- 學術潛力,例如日後考試成績之推斷(若過去的表現未能突顯申請人的學術潛力,則推薦人應就任何對申請人表現形成負面影響之狀況加以說明。)
2. 推薦人應就其所知之申請人能力表現,興趣及人格給予評論,此應包括:
- 英文說寫能力
- 分析、表達能力
- 個人特質,如進取心、獨立性、自我激動、果斷力等
- 創造力、想像力
- 可靠性及責任感(請就所瞭解的程度說明申請人所負責之職務)
- 興趣之廣泛性,包參與運動和社會組織
- 社交能力和個人關係
3. 申請人對所申請之課程的適用性及對選讀科系之學習能力
4. 健康或和申請有關之個人狀況
5. 申請人於修畢其課業後的生涯展望
如果是離校很久之成人申請者,推薦人可能很難就其學術能力給予評論。此時,可能提供申請人個人能力與自我激勵能力的看法,且說明其認為申請者可能應付學位課程的理由,其工作經歷及推薦人對申請者之工作績效也應包括在內。
學校對推薦人提供之報告將以極機密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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