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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
你們到英國留學或遊學,需要申報你攜帶的現金嗎?
2007年6月15日起,攜帶超過1萬歐元(約6800英鎊)現金出入英國需申報,申報表格可先在網上下載填寫於入出境時出示。
建議同學於首次赴英留學時,可先攜帶預估在英國最初幾個月所須基本生活費及應先預付的學費訂金。抵英辦妥註冊後,在英國銀行開戶,然後請在臺家人匯款。如確須攜帶超過英國入境規定之金錢,則請務必牢記依新規定辦理申報。
抵達英國機場出關時會有兩個通道,一為紅色,一為綠色,若攜帶金額超過1萬歐元,請拿著您填寫好的表格,走紅色通道,履行申報手續。
Notes on completing this form
表格填寫須知
若您在歐盟國家之間往返或攜帶少於1萬歐元,無需填寫此表格。
一般資訊
1. 若您進入或離開歐洲國家(歐盟)(請看3)攜帶價值10,000歐元以上或等值現金,您必須填寫此表格。此規定為防制洗錢並應用於所有歐盟國家。
2. 現金不只是鈔票及硬幣也包括匯票及支票(包含旅行支票)。
3. 申報的地點為歐盟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直布羅陀、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包括加那利群島)、瑞典、英國(不包括人島及海峽群島)。
4. 申報需簽名及寫上日期。
5. 若您不遵守申報義務或提供不完整或不正確資訊,您會被罰款。您必須回答任何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的現金問題,如果他們有正常理由懷疑現金與犯罪有關,可能沒收(無論有否申報)。
個別欄位填寫須知
A1 進入歐盟代表從非歐盟國家直接進入歐盟國家,您旅途最後的目的地包括任何歐盟的港口、機場或火車站。
離開歐盟代表從歐盟國家離開直接到非歐盟國家,您旅途離開的地點包括任何歐盟的港口、機場或火車站。
A4 填寫您旅途的首站港口或機場名稱以及其所在的國家。
A5 填寫您旅途的終站港口或機場名稱以及其所在的國家。
A6 填寫您旅途的過境港口或機場名稱以及其所在的國家。
B 填寫您所攜現金的型式(例如是鈔票、硬幣、旅支)。也請看2的解釋。
C2 填寫姓名、地址及職業或公司。如果現金不只屬於一個人,填寫擁有較多金額的那一位。
C3 填寫現金所得來源(例如房子或車子銷售、商務、個人存款)以及在何處獲得。
C5 填寫可能獲得此現金者的姓名、地址及職業。如果有超過一個可能獲款人,填寫獲得最多金額的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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